舞剧是舞台剧本的一种,是以舞蹈作为主要表达手段的舞台艺术。舞剧由若干要素组成,其中最主要的是人物、事件、矛盾冲突。
课程内容: 舞剧作为舞蹈、戏剧、音乐相结合的表演形式,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。 在可供查证的史书典籍中尚未见有关舞剧艺术起源的记载,不过,具有戏剧因素的乐舞却可追溯至公元前11世纪左右的西周时期,著名的《大武》就是综合了舞、乐和诗等艺术形式,表现武王灭商这一历史事件的情节性大型歌舞。后来出现的《九歌》,虽具有更强的舞剧因素。但依然不是我们今天所共识的严格意义的舞剧。至于明、清以后,舞蹈融入戏曲的史实,也不能说舞剧已经诞生。 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,中国舞剧于20世纪30年代方才初见端倪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经过“外来艺术”的引进和吴晓邦、戴爱莲、梁伦等新舞蹈艺术先驱的探索,才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中国民族舞剧艺术。1939-49年,中国舞剧一共才不足10部,1949-1979年则出现了100多部,1979-2009年则有 300多舞剧,到2011年初为止一共500多部舞剧,数量上为世界第一。
舞剧音乐是舞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在表现思想内容、发展戏剧情节、塑造人物形象及性格上发挥着重要作用。音乐不但担任舞蹈的器乐伴奏,而且音乐本身具有揭示剧情和刻画角色内心感情的作用,具有较强的独立性。正如人们曾说:“音乐是舞蹈的灵魂。” 中国舞剧的探索始终遵循着“古为今用”、“洋为中用”的原则,注重融会贯通和群众的喜闻乐见。民族舞剧的探索促进了戏曲舞蹈的提炼与改造,逐渐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“古典舞风格”。